上海海洋大學2014年保送生招生章程
學習頻道 來源: 上海海洋大學 2024-07-20 大 中 小
一、學校全稱 | 上海海洋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上!市 浦東新 區(qū) 滬城環(huán) 路 999 號 | |
三、層次 | ■本科 □高職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醭扇烁叩葘W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高等?茖W!醺叩嚷殬I(yè)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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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專業(yè)及人數(shù) | 2014年招生的所有專業(yè),合計30人 | |
六、外語語種及體檢要求 |
1. 除日語及朝鮮語專業(yè)外,其他專業(yè)只招高中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2.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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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報到、測試科目及時間地點 |
1、報到時間及要求: (1)報到時間:2014年3月15日10:00-18:00(星期六) (2)報到地點:上海市臨港新城滬城環(huán)路999號上海海洋大學學生事務中心大廳。 (3)考生報到時須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證、學生證原件; ②符合教育部保送生條件的獲獎證書原件(符合報名條件⑴⑵的學生) 或相關證明(符合報名條件⑷⑸的學生); ③與報名表一致的照片2張。 2、測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3月16日上午9:00~11:00 英語 (全體參加) 3月16日下午13:00~15:00 英語口試 (報考語言類專業(yè)學生參加) 3月16日下午13:00~15:00 數(shù)學 (報考語言類以外專業(yè)考生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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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報名資格要求 |
1.報名條件: ⑴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一等獎并被遴選為國際奧賽國家隊集訓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⑵在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yōu)秀學生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⑶經(jīng)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yōu)秀且高中階段均在該校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⑷符合《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yè)安置工作的意見》中有關保送要求的退役運動員; ⑸符合公安部、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的公安英烈子女。 2.報名截止時間: 2014年1月15日(以郵戳為準)。 3.報名方式: ①登陸“上海海洋大學本專科招生”網(wǎng)站(http://zsjy.shou.edu.cn/)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認真填寫表格中各項內容; ②報名后生成的表格貼上本人近期一寸照片,并加蓋所在學校意見及公章后,附符合保送生條件的相關材料復印件、高中成績單,在規(guī)定時間內寄至上海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 4.寄送方式:通過郵局寄送的郵政特快專遞EMS寄送 郵寄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滬城環(huán)路999號學生事務中心201室 收件人:上海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1306。 聯(lián)系電話:021-61900155 請在快遞上注明保送生報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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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選拔程序和錄取辦法 |
1.考生必須通過我校組織的保送生選拔測試,經(jīng)我校招生委員會討論后確定預錄取名單; 2.預錄取學生名單報“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經(jīng)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審核后正式錄取,正式錄取名單通過我校招生網(wǎng)站及“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查詢; 3. 錄取的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參加所在省的高考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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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訴、監(jiān)督 | 投訴監(jiān)督電話:021-61900294 | |
十一、收費標準 |
1. 報名、考試費: 報名費14元/人,考試費26元/科。(滬價費〔2006〕005號、滬財預聯(lián)〔2006〕1號) 2. 學 費: ⑴一般專業(yè)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 [2000] 120號); ⑵特殊熱門專業(yè)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500元(滬價行 [2000]120號); ⑶中澳合作辦學專業(yè)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滬教委財 [2005] 34號) 3.住宿費: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 [2012]1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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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海洋大學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達到畢業(yè)要求,頒發(fā)“上海海洋大學”本科畢業(yè)文憑。 | |
十三、聯(lián)系電話 | 上海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 021-61900155 | |
十四、學校網(wǎng)址 | http://www.shou.edu.cn |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1 1.幫助申請國家助學貸款;2.提供勤工助學崗位;3.設立多項獎學金。 | |
十六、其他須知 | 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嚴格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未盡事宜以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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