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力學院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
學習頻道 來源: 上海電力學院 2024-07-20 大 中 小
上海電力學院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 一、 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精神,探索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學?荚囌猩J,依據《國務院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上海市深化高等學?荚囌猩C合改革實施方案》(滬府發(fā)〔2014〕57號)以及《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滬教委基〔2015〕30號)等文件,結合本校特點,自2017年起,上海電力學院將在本科招生錄取中逐步推行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特制定本使用辦法。
二、基本原則
1.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評價的基本價值取向,嚴格規(guī)范評價程序,強化有效監(jiān)督,確保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2.促進學生健康發(fā)展
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著眼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把握學生的個性特點,注重考察學生的社會責任感、綜合素質、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3.體現學校人才培養(yǎng)特色
遵循學校在人才培養(yǎng)方面的基本原則,突出學校特色,著力選拔和培養(yǎng)符合學校人才培養(yǎng)目標所需要的拔尖人才。
4.構建科學選才制度
增加學生選擇權,促進科學選才,建立多元多維評價體系,科學評估學生綜合素質狀況,增強高等學校與學生相互選擇的多樣性和匹配度,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高效、有序實施。
三、主要內容
1.品德發(fā)展與公民素養(yǎng)
學生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等方面的表現,包括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
2.修習課程與學業(yè)成績
學生掌握各學科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情況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學科特長和學習興趣等。
3.身心健康與藝術素養(yǎng)
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等。
4.創(chuàng)新精神與實踐能力
學生的想象力、創(chuàng)新意識,發(fā)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動手操作能力,實踐體驗經歷,創(chuàng)新與實踐活動成果/作品等。
結合我校的人才培養(yǎng)目標,綜合素質評價重點參考信息如下:
(1) 學生本人的自我介紹及對未來職業(yè)或專業(yè)興趣情況;
(2) 學生參加志愿服務、社會實踐活動等情況;
(3)學生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與基礎型課程成績;拓展型、研究型課程修習情況;
(4) 學生參與研究型學習經歷與研究性學習專題報告等情況;
(5) 學生有關學科類、科技活動及體育、藝術獲得獎勵(證書)、 創(chuàng)造發(fā)明專利獲得情況等;
(6) 學生在學校特色指標上的表現。
四、使用范圍與方法
1.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春季考試招生錄取中的使用
在校測階段,學校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tǒng)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紀實報告,該報告將提供給學校自主測試專家,將其作為自主測試中的參考材料。
2.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普通高考錄取中的使用
在普通高考錄取環(huán)節(jié),學校在嚴格按照當年學校招生章程規(guī)定的專業(yè)錄取原則的前提下,將把考生的綜合素質紀實報告內容作為專業(yè)調劑錄取的參考材料。
3.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中的使用
在高水平運動員招生中,學校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tǒng)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紀實報告,并將此報告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參考材料。
五、附加說明
1.本辦法經上海電力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并在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官網和上海電力學院網站同時公布。
2.本辦法中涉及的使用方法將以各類型招生章程要求為準。
3.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上海電力學院招生辦公室。
上海電力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6年10月31上海電力學院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
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 http://e-deep.com.cn/zongheping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