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除上述專項或特長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可書面提出申請,由我校“三位一體”專家委員會評估認證決定是否給予報名資格(不受學業(yè)水平測試折算成績限制)。
四、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按時通過浙江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報名系統(tǒng)(http://ysbm.zstu.edu.cn)進行分科類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1月30日(上午10:00)至2月28日。申請人根據(jù)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生成《浙江理工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并用A4紙打印。
(二)材料遞交: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EMS郵政特快專遞方式在2015年3月1日前(以當?shù)剜]戳日期為準)寄至浙江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并在信封上寫明“三位一體報名材料”。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浙江理工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須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須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
4.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登記表(須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
5.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須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
6.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及體會、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規(guī)劃等,要求考生本人手書(不接受電腦打印件),字數(shù)控制在1000字左右。
特別提醒:為確保材料寄送安全,只接受EMS郵政特快專遞,不接受其他快遞公司寄送。所有書面材料須以A4紙大小,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
五、中學校長推薦計劃
浙江省中學(須2014年有高中畢業(yè)生)校長(僅限校長本人)可實名推薦1名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分數(shù)達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學校長推薦計劃考生以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分數(shù)從高到低為序,按不超過我校“三位一體”總計劃20%的比例,優(yōu)先直接獲得來校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中學校長實名推薦信須包含本校2014屆高中畢業(yè)生數(shù)和高考一批上線率,2015年應屆高中畢業(yè)生數(shù),預期一批上線率,以及所推薦的學生在本校2015屆畢業(yè)生中分科類(理科或文科)成績排名和推薦理由,經校長本人簽名并加蓋中學公章后方為有效。
六、選拔程序
(一)書面評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jù)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競賽成績、中學階段綜合表現(xiàn)以及個人陳述情況,按照專家對書面材料評分從高到低,原則上不超過
招生計劃數(shù)6倍的比例,確定通過書面評審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
書面材料評審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折算成績(×7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xiàn)專家評分(×30%)
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語言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考生,經專家委員會認定,優(yōu)先直接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不占通過書面評審的人數(shù)比例。
(二)綜合素質測試: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時間為2015年3月22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和素質特長成績兩部分組成,滿分為120分。其中筆試、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和專業(yè)潛質,滿分為100分;素質特長成績是考生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語言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績,滿分20分(具體項目和計分見附件)。面試由五位專家獨立評價,考試過程全程錄像。綜合測試結束后,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三)入圍考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
七、錄取辦法
(一)入圍考生須參加浙江省2015年高考一類科目組的考試。文理科志愿納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錄取院校統(tǒng)一填報,在填報高考志愿時須將浙江理工大學填寫為第一志愿,填報的專業(yè)志愿須在我校公布的“三位一體”
招生計劃專業(yè)范圍內,文理科不得跨科填報。
(二)我校按照“分數(shù)優(yōu)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根據(jù)考生專業(yè)志愿,按“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yōu)錄取。當志愿人數(shù)超過
招生計劃時,先分科類按
招生計劃1:1確定預錄取人選,再進行專業(yè)投檔,若預錄取人選中有因綜合分低、志愿專業(yè)投不進且不服從調劑被退檔的,則按綜合分再順延錄取至額滿。排序中考生總分相同時,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包括自選綜合科目)獲得A等較多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有專業(yè)志愿的考生優(yōu)先于無專業(yè)志愿的考生按志愿專業(yè)錄取。未被志愿專業(yè)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擇優(yōu)調劑專業(yè)錄取,未被志愿專業(yè)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原則上予以退檔。
“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折算成績×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0%+高考總分×50%(三項成績均折算為百分制)。
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折算成績滿分為110分(計分科目不含自選綜合科目,共11門),其中,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
(三)若分科類
志愿填報人數(shù)未到
招生計劃數(shù)的110%,則該科類錄取人數(shù)原則上控制在
志愿填報人數(shù)的85%以內。
八、其他
(一)考生考試期間費用自理。
(二)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標準,確保質量。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1-86843028)。
(三)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xiàn)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四)本簡章同時在浙江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上述內容如有與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為準。
九、聯(lián)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qū)2號大街928號(郵編:310018)【地鐵:文澤路站(A出口);公交:B支4、K901、K320、K328、K210(夜間)】
咨詢電話:0571-86843333 監(jiān)督電話:0571-86843028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zstu.edu.cn
E-mail:zsb@zstu.edu.cn
附件:浙江理工大學“三位一體”素質特長成績計分辦法
序號 |
類別 |
競賽(項目)名稱 |
獲獎等級 |
計分 |
備注 |
1 |
學科競賽類 |
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shù)學聯(lián)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lián)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lián)賽) |
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
20 |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10 |
2 |
科技創(chuàng)新類 |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 |
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
20 |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10 |
獲得發(fā)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 |
|
20 |
須第一發(fā)明人 |
3 |
語言文學類 |
正式出版文學專著 |
|
20 |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
“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 |
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
20 |
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 |
全國優(yōu)勝獎 |
10 |
4 |
藝術特長類 |
參加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浙江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5所高校舉辦的中學生藝術周或中學生藝術冬令營等活動 |
二級及以上證書 |
20 |
|
三級證書 |
10 |
|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 |
前3名或三級及以上證書 |
10—20 |
須經我校專家委員會審核認定 |
5 |
體育特長類 |
省體育局審核批準 |
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 |
20 |
集體項目須為主力隊員 |
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 |
前4名 |
20 |
5-8名 |
15 |
省教育廳、省體育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 |
前3名 |
15 |
注:1、5大類的獲獎分數(shù)類別間可以累加,最高不超過20分;
2、上述各類均須為學生高中階段取得的成績,同一類中不同獎項可以累加,最多可以累加2項;同一類中同一項目多次獲獎,以最高獎計算,不重復計分;
3、未盡事宜,由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