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樂學院2016年表演(越劇表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
學習頻道 來源: 浙江音樂學院 2024-07-20 大 中 小
、垡暢毝嬖嚕 練耳考試范圍:單音模唱、旋律音程模唱。 3.綜合素質(zhì)測試分值計算辦法
樂器范圍:包含弦樂(越劇主胡、二胡、中胡、大提琴、低音提琴)、彈撥樂(柳琴、琵琶、中阮、古箏、揚琴)、吹管樂(笛子、笙、嗩吶)
②越劇唱腔作品伴奏與試奏(面試):越劇唱腔作品伴奏測試考生對越劇唱腔作品的理解和越劇音樂伴奏水平。考生自選伴奏作品一首,自備作品伴奏CD光盤;試奏測試考生的識譜能力,考場隨機抽簽決定試奏曲目。
視唱考試范圍:簡譜一個升降號之內(nèi)。
練耳考試范圍:單音模唱、旋律音程模唱。
、芑緲防(筆試)
參考書目:《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人民音樂出版社,2013年出版,共一冊;《簡譜基本樂理視唱練耳基礎教程》,李重光,湖南文藝出版社,2015年出版,共一冊。
報考樂器類別2:打擊樂
①打擊樂基本功(面試):測試考生的基本功水平。板簽基本功、雙簽基本功,時間要求2分鐘以內(nèi)。
、谠絼〕蛔髌钒樽啵嬖嚕簻y試考生對越劇唱腔作品的理解和越劇音樂伴奏水平?忌赃x伴奏作品一首,自備作品伴奏CD光盤。
、垡暢毝嬖嚕
視唱考試范圍:簡譜一個升降號之內(nèi)。
、芑緲防(筆試)
參考書目:《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人民音樂出版社,2013年出版,共一冊;《簡譜基本樂理視唱練耳基礎教程》,李重光,湖南文藝出版社,2015年出版,共一冊。
注:考生參加演奏、伴奏、試奏等測試項目,評委有權在考試中指定考生作片斷表演。其中越劇唱腔作品伴奏測試項目,須自帶CD伴奏光盤(光盤中不得留存與考試作品無關的內(nèi)容)。
。1)越劇演員: 綜合素質(zhì)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唱腔成績25%+基本功成績20%+劇目片段表演成績45%+命題即興小品表演成績10%
(2)越劇音樂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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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素質(zhì)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器樂演奏成績50%+越劇唱腔作品伴奏與試奏成績15%+視唱練耳成績15%+基本樂理成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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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素質(zhì)測試成績(滿分100分)=打擊樂基本功成績50%+越劇唱腔作品伴奏成績15%+視唱練耳成績15%+基本樂理成績20%
4. 綜合素質(zhì)測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得入圍。
五、入圍考生名單公示和成績查詢
根據(jù)考生綜合素質(zhì)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該培養(yǎng)方向招生計劃以1: 3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如該培養(yǎng)方向報考人數(shù)低于招生計劃數(shù)的3倍時,按該培養(yǎng)方向招生計劃1: 1. 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
入圍考生名單2016年4月中旬在浙江音樂學院網(wǎng)站http://www.zjcm.edu.cn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忌赏ㄟ^我院網(wǎng)站查詢成績。
六、錄取辦法
按照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zhì)測試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nèi)齻部分折合成綜合成績(滿分100分)。 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zhì)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60%+高考文化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
(一)入圍考生必須參加當年浙江省普通高考二類科目組的考試。
。ǘ╀浫∨伟才旁谒囆g類第一批之前?忌谔顖笏囆g類第一批高考志愿時須將浙江音樂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須與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yè)一致,否則無效。
。ㄈ┪以焊鶕(jù)公布的各專業(yè)(類)招生計劃數(shù),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若學生志愿填報人數(shù)未到計劃數(shù)的110%,則錄取人數(shù)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shù)的80%以內(nèi)。
。ㄋ模└咧须A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ㄎ澹┚C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計算辦法: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7分。
注:考生在計算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時,以我院指定的“九門科目”成績計算。
七、學生培養(yǎng)
學生學業(yè)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yè)條件的頒發(fā)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條件的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八、監(jiān)督管理
。ㄒ唬⿲W院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招生工作。
(二)學院紀委參與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同時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
。ㄈ┛忌鷳局\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nèi)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chǎn)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jīng)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關規(guī)定處理;考生就讀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xiàn)弄虛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ㄋ模┍菊猩鲁逃烧憬魳穼W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杭州市西湖區(qū)轉(zhuǎn)塘街道村口村路212號
浙江音樂學院
郵 編:310024
聯(lián)系電話:0571-89808080
傳 真:0571-89808080
投訴電話:0571-89808200
學院網(wǎng)址:http://www.zjcm.edu.cn
2016年1月29日
三位一體招生簡章 http://e-deep.com.cn/jianzhang/學習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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